客户拿着两次报告对着看:”同一个样品,你们测出来的数怎么不一样?”实验室里几个人凑在一起争论,有人说是抽样误差,有人怀疑复测那次操作有问题,争了半天没个结论,最后含糊地回复客户”检测都有一定误差”,客户根本不买账。
问题就出在这——”不一致”这三个字背后,其实压着好几种完全不同的情况,实验室连自己是哪种都没搞清楚,就急着找台阶下。
先分清楚,这个不一致到底是哪一种
抽样本身的不均匀性、操作参数的差异、真正的检测差错、测量不确定度范围内的正常波动,这四种情况处理逻辑完全不一样,混在一起谈,谁也说服不了谁。非均质样品分出来的子样,本来就可能存在真实差异,这不是检测环节的锅;而如果两次称样量、稀释倍数、提取时间不一样,那是操作没控制住变量,跟仪器没关系。不先把这次不一致归到哪一类,后面的解释都是空对空。
急着道歉和一口咬定”我们没错”,都是没排查清楚就下的结论,客户听着都不踏实。
先查一件事:两次测的是不是同一份东西
这一步最容易被跳过,也最要命。复测对比的前提是两次用的确实是同一份留样,如果分样、领用这些环节的记录本身就不完整——留样有没有明确标识对应到具体哪一次分样、领用人有没有记清楚取的是哪个子样——复测结果的比对从根子上就站不住。客户投诉复测不一致,实验室要是连”这两次拿的是不是同一份样品”都拿不出证据,接下来的解释再专业也没用。
原始记录得能逐步对比,不能只盯着最终数字
两次报告上最后那个数字不一样,真正该看的不是数字本身,是从取样、称量、仪器读数到计算这一整条链路,哪一步走岔了。原始记录如果只留了最终结果,中间的称样量、仪器编号、当时的环境条件这些细节都没记,想找出差异出在哪一步,基本无从下手。这也是为什么原始记录的颗粒度,直接决定了投诉能不能查得明白。
不确定度这张牌,很多实验室压根没有
两次结果的差异,如果落在这个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范围内,本来就属于检测方法固有的正常波动,不是谁的错。问题是,很多实验室从来没对自己常规开展的项目做过不确定度评定,客户较真起来问”你们这个方法误差范围是多少”,答不上来,只能说一句”检测都有误差”,这句话听着就是在敷衍。
真要拿数据说话,得先有这个数据。平时没做的功课,投诉来了临时想补,基本来不及。
CNAS-CL01:2018 对不符合工作的控制有明确要求,一旦确认这次不一致是检测环节的真实差错,不能只把这一份报告改完就结束,还得评估同一时间段、同一方法出具的其他报告是不是也存在类似风险。很多实验室处理投诉只顾着安抚眼前这个客户,回头看这条要求,基本没人做到。
复测结果对不上,考验的是平时留的底子够不够厚,靠投诉这天现补基本上是补不齐的。
